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施行以來,審前辯護愈發重要,直接影響著案件結果。但律師介入案件的時間節點不總是理想的,總有當事人在認罪認罰后才想起委托律師,試圖“搏一搏”。然而,辯護難度已經翻倍。
北京市盈科(呼和浩特)律師事務所(以下簡稱“盈科呼和浩特律所”)烏日罕律師、胡日律師近期辦理的非法狩獵罪案件即使如此。當事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后,才找到烏律師團隊。當時案件已經移送法院,可謂“時間緊、任務重”。律師接案后迅速開展工作,經過專業的訴辯協商,最終為當事人實現了“實刑改緩刑”的目標。
結案后,烏日罕律師、胡日律師認真復盤,圍繞“認罪認罰之后,爭取檢察院調整量刑建議”的主題撰寫文章,與大家分享經驗。
Part.01
一、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后,量刑建議還能變嗎?
這個答案很明確:能。
一般來說,認罪認罰具結書是控辯雙方協商 一致的確認文件,對雙方都有拘束力;相應的量刑建議書隨案移送,人民法院也應當尊重。
但量刑建議并非不能調整。
被動調整情形,是人民法院和被告人、辯護人向檢察院提出調整量刑建議。《刑事訴訟法》第201條第1款、《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》第353條、《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》第418條均有類似規定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(2018修訂)
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量刑建議明顯不當,或者被告人、辯護人對量刑建議提出異議的,人民檢察院可以調整量刑建議。人民檢察院不調整量刑建議或者調整量刑建議后仍然明顯不當的,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。
主動調整情形,絕大多數是由于犯罪嫌疑人/被告人反悔,所以基本都是檢察院加重量刑建議。不在本文討論之列。
Part.02
二、辯護人自行提出異議or找法院背書?
現行法規體現出檢察院的“區別對待”:被告人、辯護人異議合理的,人民檢察院“可以”調整量刑建議;人民法院“認為不當”或“認為被告人、辯護人異議合理”的,人民檢察院則“應當”認真審查,認為合理則“應當”調整。
關于印發《人民檢察院辦理認罪認罰案件開展量刑建議工作的指導意見》的通知
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經審理,認為量刑建議明顯不當或者認為被告人、辯護人對量刑建議的異議合理,建議人民檢察院調整量刑建議的,人民檢察院應當認真審查,認為人民法院建議合理的,應當調整量刑建議,認為人民法院建議不當的,應當說明理由和依據。
人民檢察院調整量刑建議,可以制作量刑建議調整書移送人民法院。
《適用認罪認罰的指導意見》第41條也有類似表述。
可以說,辯護律師對量刑建議的異議如果能得到法院的認可和背書,會更有可能得到檢察院采納。正是基于這一點,且案件已在審判階段,烏律師先去法院溝通了意見,然后立馬碰了釘子。
“就你那個當事人沒有被建議緩刑是吧?那是他有前科,同罪前科的肯定不能緩刑”
“我們認為他那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前科,可以適用緩刑”
“開庭的時候再說吧”
相信很多刑辯同行有過類似體驗:在被告人持續認罪認罰的情況下,法官拒絕庭前溝通、要求律師當庭再發表意見。其中有個非常現實的原因,那就是法官有時不會庭前閱卷,沒有時間和條件(也認為沒有必要)詳細審查律師提出的具體意見。
純粹量刑辯護的難度就在這里:控辯審三方用的都是同一套《量刑指導意見》,憑什么你律師就算得更精準?所以找法院還是找檢察院,并無確定答案。辯護人要多方溝通,耐心、執著,找到那個“心軟的神”——(相對)愿意聽取律師意見的司法人員。
Part.03
三、“心軟的神”長什么樣?
烏日罕律師在執業過程中接觸過形形色色的司法人員,他們的專業背景、職務職級、價值取向、性格脾氣千差萬別。那些愿意聽取律師意見的司法人員沒偏見、不麻木、敢擔當,總給人留下深刻印象。
在登檢察院門之前,烏日罕律師就預感到本案的承辦檢察官白檢會是位“心軟的神”。一是她不排斥與律師溝通:本案已在法院階段,她仍在電話中告知了我們她辦公室的位置。二是她在盡力平衡法律和人情:原認罪認罰的當場,召某說家庭條件差、要照顧兩個孩子時,白檢將量刑建議調低了一個月。
而這些都意味著,白檢有調整量刑建議的權限和擔當。
Part.04
訴辯協商的核心是什么?
登對了門、找對了人,不意味著律師意見一定會被采納。切記,訴辯協商的核心在于交易。
檢察官有不辦錯案、順利指控的需求,自然希望律師提前亮明質證及辯護要點,幫助檢察官掃清盲區,減少當庭對抗;律師有達成目標、不負委托人的需求,自然希望檢察官認真考慮并滿足辯方訴求。這是訴辯交易的基礎。而完成訴辯交易,需要一定的技巧。
1. 提出訴求,主動發起交易
我們向白檢遞交了16頁的專項法律意見并一一說明,建議她調整量刑建議為緩刑。
“嗯,不是這樣吧?我之后考慮”
“我們希望您能認真考慮,他是刑罰執行完畢后的漏罪,完全可以緩刑。除此之外,我們對起訴書和證據也有意見。起訴書中XXX是錯誤的,還有……”
“是嗎?我看一下”
我們前期反復、細致地閱卷,挖掘了很多在案證據的缺漏。雖不影響大局,但也必須補正才能定案。我主動指出證據弱點引起了她的興趣,更正后問我是否還發現了其他缺漏。
2. 展現專業形象,為辯護意見爭取重視
此時我再次鄭重提出調整量刑建議的請求,忐忑中鼓足勇氣,誠懇里留有狡猾。
“嗯,我會考慮的。你再說說有沒有別的問題”
“好。證據二卷第108頁有……”
我對案卷熟稔于心,甚至頁碼都已牢記。律師專業敬業的表現既是為自己爭取印象分,也能使辯護意見“不容輕視”。
3. 遞進式協商,及時確認結果
首次溝通時,控辯思路總有無法對應之處,基本不可能確認協商結果。本次溝通就是如此:我們主張不應對召某從重量刑;檢察官認為當前量刑建議已經從輕,只是執行方式不是緩刑而已。
而“遞進式協商”恰恰能解決上述問題:通過溝通摸清對方思路,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詳細論證,查漏補缺、趁熱打鐵。“遞進式協商”時間間隔不宜過長,烏律師回到酒店后連夜寫作,第二天又遞交了一份8頁的法律意見書,并當面闡述。
“你們關于漏罪的意見說服了我。請律師還是有用啊,這多認真啊”
我們的努力得到了檢察官的認可。當事人召某在我們的見證下重新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,量刑建議調整為“拘役三個月,緩刑六個月”。
調整后的量刑建議得到了法院的采納,判決已經生效。
結語
訴辯協商充滿變數,時刻考驗著律師的個人能力和專業品格,力挽狂瀾確實很帥。但也想對涉嫌刑案的當事人們說一句,有事情盡早委托,我們更想給你穩穩的幸福。不要等到木已成舟的時候,考驗自己的運氣和律師的能力。
律師簡介
烏日罕律師
北京市盈科(呼和浩特)律師事務所刑事部專職律師、秘書長
武漢大學法律碩士、南開大學經濟學學士;蒙漢兼通
呼市律協刑專委秘書、呼市檢察院入庫聽證員
盈科十大無罪辯護案例、十佳新銳刑辯律師、刑辯演說家全國亞軍
專長領域:專注刑事案件,在辯護、申訴、控告、合規等領域均有業績,執業至今有多件無罪、罪輕等成功案例(含1件撤回起訴、6件不起訴、3件緩刑等)。
胡日律師
北京市盈科(呼和浩特)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蒙漢雙語
專業背景:曾就職某法院,熟悉立案、審理、強制執行、保全各階段工作流程,辦案經驗豐富。
社會活動:志愿服務第六屆亞太地區商學院草原嘉年華;參與商業國際合作交流培訓榮獲碳排放管理師資格證書。
專長領域:擅長處理盡調、催收、訴訟、執行、資產處置等各階段事務,以敏捷思維、豐富執行經驗為客戶提供優質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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